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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新公司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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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便利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并明确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的登记制度。
所谓“五证”
,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施行后,注册公司只需一次申请,统一由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办理相关事务时,如果需要提供公司证照,则一律使用“五证合一”
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是在“三证合一”
的基础上纳入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因此,之前已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须重新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尚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免费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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