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想书里的人,当然中间有过想要放弃的时刻,尤其是处于无人问津的时候,就会思考自己继续写作下去的意义。不过,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选择把它写完。在写结尾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尽力把它写好,给书中的人物一个交代。 在创作的过程中,我自己也成长了许多。对于很多事情也有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很高兴自己能在这几年随着我书中的人物一起成长。 我一直都觉得写作,一方面是向人们传递自己的想法,另一方面也是向人们传递一些希望和力量,给这平淡的生活里点缀一些乐趣。现在回头看这本书,它确实都完成了这两方面的内容。它是一部很好的书。我爱它。 我不知道这本书在完成之后,在未来等待它的是怎样的评价,它会有什么样的归宿。作为作者,我完全不得而知。但是,我希望它能有一个好的,适合它的归宿...
一个二流大学生穿越缺衣少食的火红年代。那曾想家里有大哥,二哥,三哥,四五哥,大姐二姐三四姐,小弟小妹三五个。院里伯伯二三个,叔叔一两个,二姑小姑姑,我爸偷懒数第一,好吃我妈第一名,打小人家都说我随爸妈,偷懒好吃全学遍。下地工分一分不得赚,我要被妈妈忽悠惨,为了不干地里活,努力学习成学霸。一个火红年代的特殊学霸,沤粪小能手,农机考试第一名,语录背诵无人敌,农业考试你见过培育新物种的学生嘛,另类学霸生产队里显能耐!...
穿书全家读心术炮灰逆袭团宠系统躺赢因为忘我的吃瓜精神,楚夭夭穿书了。穿成了大启国的公主。不错不错,有房有钱有身份,这泼天富贵总算也是轮到我了什么还没来得及嘚瑟,就要和母妃一起被打入冷宫母妃呀,你把人家当姐妹,人家憋着坏要害你呢。美人母妃上前就是一巴掌。太子哥哥生病了不怕,把我药箱拿出来!二哥呀,你的天赋没点在这,为何非要在不擅长的赛道钻牛角尖呢?从此二哥在工部如鱼得水。让我来看看,这就是那个不爱读书,不长智商,净长恋爱脑的男配三哥吧,当舔狗当的把国都作没了的那个,典型的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三哥我要去读书,我要头悬梁锥刺股,我不要长恋爱脑!父皇啊,就是他,还有他,还有他他他,都是大奸臣哪。皇上知道了,抄家斩流放一条龙,安排后来,原本六年后亡国的大启,万国来朝!看着任务完成进度,楚夭夭现,她什么都没做呢,任务自己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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